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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办理指南

    2015-07-09

  一、办理事项名称 

  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》变更 

  二、办理事项内容 

  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》中企业名称、注册地址、法定代表人、注册资本、企业类型、股权关系、经营范围、经营地域和分支机构等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,应当报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,并换领许可证。 

  三、办理依据 

  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 

  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》 

  3、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 

  四、办理机构 

  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,应当所属市邮政管理局申请办理变更手续。 

  五、办理程序 

  办理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》企业名称、注册地址、法定代表人、注册资本、企业类型、股权关系、经营范围、经营地域和分支机构变更的,提交变更申请,经批准后,换领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》。变更后的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》有效期不变。 

    

 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申请以上事项变更应当符合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第六条、第七条、第八条、第九条的规定。 

  六、办理所需提交材料 

  办理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》登记事项变更的,均应提交以下材料: 

    1、公司盖章且法定代表签名的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》变更申请表; 

  2、原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本、副本及分支机构名录(复印件)。 

  办理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》注册资本变更企业类型变更的,只需提交以上两项材料,其他各变更事项除提交以上两项材料外,需分别提交以下材料: 

  1、办理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》企业名称变更的,应当提交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《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》;  

  2、办理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》注册地址变更的,应当提交变更后企业法人住所或分支机构营业场所的场地使用证明。其中,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;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(复印件); 

  3、办理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》法定代表人变更的,应当提交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)。 

  4、办理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》股权关系变更的,应当提交以下材料:公司盖章、法定代表人签名的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》股权关系变更申请表;公司盖章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以及股权转让协议;公司章程修正案; 

  5、办理设立分支机构(含分公司/营业部、子公司、处理中心)的,应当提交公司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名的设立分支机构申请表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新设分支机构经营场所场地使用证明(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;分支机构营业场所的场地使用证明。 

  6、办理撤销分支机构(含分公司/营业部、子公司、处理中心)的,应当提交公司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撤销分支机构申请表、公司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做好快件善后处理工作的承诺书。 

 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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