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省邮政管理局关于严格落实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报备制度的通知 2017-01-03
各市邮政管理局: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,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,现就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报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除参加国家局或省局组织的会议及活动外,其他一切离开单位所在地的外出行为,均须提前向省邮政管理局报备。 二、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报备应填写《主要负责人请假报告》(样式附后),一般提前3天报至省局人事处。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,要及时报告。报备外出期间,如行程发生变化,要及时补充报备,说明行程变化情况。 三、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期间,要明确主持工作同志。各单位局领导原则上不能同时较长时间全部外出,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的,应在报备中说明情况。 四、省局人事处将加强对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报备情况的督促检查,并视情通报。 附件:主要负责人请假报告
陕西省邮政管理局 2016年11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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